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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08月02日 Share/Bookmark
[聲明] 抗議漁業署廣告多吃鯊魚 2013.12.18
關於漁業署近日刊登廣告,要民眾吃整條鯊魚,
本協會持強烈反對立場,理由如下:
1.     打廣告就是鼓勵多多消費,台灣鯛可以多多消費,但鯊魚不能!
  鯊魚是海洋生態系的頂端掠食者,守護著海洋生態,
  鯊魚本來就不是應該被鼓勵消費的魚種。
  因為鯊魚生命週期長,至少十年以上才能性成熟、進而繁殖,
  吃一口鯊魚肉跟吃一口生命週期短的例如秋刀魚相比,
  對海洋生態的衝擊力道,相差很大。
    拿納稅人的錢打廣告,就應該顧及【資源永續】。
       年關將近,應該鼓勵多消費養殖烏魚、台灣鯛、虱目魚等
   生命週期短、不衝擊海洋生態系的「永續海鮮」。
    認識永續海鮮,可上中央研究院魚類資料庫
    進一步了解更多環保選擇:

  http://fishdb.sinica.edu.tw/chi/seafoodguide.php   
 
2.     在落實「鯊魚撈捕管理」前,不應該鼓勵消費。 
臺灣每年沿近海鯊魚撈捕量與鯊魚種類多少,到目前為止仍是一團可信度極低的數據。在沒有清楚、可信、持續五年以上的鯊魚漁撈登記,包含各縣市鯊魚卸貨量與鯊魚種類數據資料調查與建置完整前,基於保護生態最重要的「預警原則」,任何宣稱「鯊魚資源充裕」的說法,都是空口無憑、不可靠的推銷。
至於來自遠洋的鯊魚肉,更是國際間下一步亟需解決的「延繩釣混獲」問題,何況國際間也正在逐步禁補鯊魚數量出現警訊的鯊魚種類。全球鯊魚資源是否充裕,仍是問題。
在數量、種類與漁法種種都尚未完善管理之前,不應貿貿然用人民的納稅錢,打廣告推銷食用。 
3.鯊魚是頂端掠食者,魚體容易累積海洋污染的重金屬。 
 當今海洋污染嚴重,許多不肖業者將含有重金屬的廢水排入海中,
鯊魚是海洋的頂端掠食者,在海中生存時間較久、食物來源廣泛,
因此魚體相對容易累積重金屬,為了民眾健康著想,不應鼓勵消費
重金屬風險高的魚類。

至於「鯊魚」乃傳統中華菜餚,依照漁業署廣告應該流傳,本會認為時代在劇變,百千年前的撈捕力道與海洋環境都無法與21世紀相提並論,思維與作法應與時俱進。
 
 
張貼者: Gold2013-08-02 12:12:56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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